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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查
信息来源:立案庭  信息作者:zb  发布时间:2013-11-20 00:00:00
立案审查
——www.b82.com官方网站诉讼指南之六
 
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他人发生了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行为。诉讼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分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公民起诉的行为必须符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启动审判程序。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需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而启动审判程序。主要包括: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罪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部分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本院受理检察机关向我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和本辖区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自诉案件。
一、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告诉或者代为告诉。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证明。
(二)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四)提供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二、法院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收到自诉状,按法律规定予以审查,在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立案的,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和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上述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下同)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或依法由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
一、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要明确、具体。二是被告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事实就是发生纠纷的简要过程,而理由是支持诉讼请求的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
(四)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民商事案件一般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要提交的材料
(一)起诉状。
起诉状一般要包含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四个部分。
    (二)原被告身份资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告委托公民为代理人的,必须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原告与受委托人也可以一同在经办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及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案);原告委托律师为代理人的,可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原告是单位的,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需提供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是个人的,应提交被告户口簿等人口信息资料;被告是单位的,要提交被告单位的工商登记材料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
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单位委托其工作人员的,受托的工作人员需向法院提交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证明资料。
(三)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清单,列明证据名称及证据内容。
全部材料用A4纸,签名要用签字笔或钢笔。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请按被告和第三人的总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录音证据应提交根据全部录音内容整理的文本及光盘,非中文的书面证据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翻译文本。
(四)起诉要按规定交纳诉讼费。
三、法院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按法律规定予以审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立案受理的,原告应当依法预交受理费,在法院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不交纳受理费的,视为放弃诉讼。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和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四、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与申请保全标的额相当的财产作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诉讼财产保全
当事人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保全标的额相当的财产作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
 (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
(二)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受案范围
我院受理本辖区范围内下列行政案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三、起诉期限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起诉要提交的材料和法院受理条件可参考上述民事诉讼部分的相关内容。
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利的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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