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
信息来源:立案庭 信息作者:zb 发布时间:2013-11-20 00:00:00
信访接待
www.b82.com官方网站诉讼指南之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我院信访的,我院将依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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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访 须 知
一、来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属于本院工作范围。
二、来访人应当服从接访人员的安排和指挥,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填写来访登记表,按次序等候接访。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神志不清的人来访,必须由监护人陪同。
四、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接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来访人员在接访人员的指定区域等候。
五、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同时,要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来访人未经许可,不得对来访过程录音、录像。
七、来访人应当文明来访,不得粗言烂语,高声叫骂。
八、来访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本院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法院,拦截公务车辆;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进入信访接待场所;
(三)侮辱、殴打、威胁接访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其他行为。
九、来访人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接访人员应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教育;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可以责令其离开接访现场或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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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一、接访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服务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三、基本要求
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回答、文明用语、恰当处理,严格依照《www.b82.com官方网站信访流程管理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依法、及时、便民解决问题。
四、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二)分类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
(三)执行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
(四)有信必阅、有访必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答;
(五)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法制宣传、思想疏导相结合。
五、工作纪律
(一)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二)着装规范,文明接访;
(三)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或者置之不理;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审判秘密、工作秘密及信访人、案件当事人隐私。
六、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给予优先接待。
七、对信访人信访诉求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信访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收到转送的信访材料后30日内答复信访人。
八、对不属于本院工作范围的来访,应向来访人解释理由和依据,并指引来访人通过相应途径解决问题。
本院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
查询、咨询电话:020- 83005678
信 访 指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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